鹤庆县农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heqing.dalitrace.com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平台建设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9-01-20 16:15:09      作者:           点击量:1896

2018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在北京组织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国家平台及省级平台项目验收会,会议由总局科技财务司姚泽华处长主持,国家信息化专家朱林将军、原质检总局科技司武津生司长、国家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科技委刘勇主任、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党委书记王连印、原食药总局信息中心洪晓顺主任等10名国内权威专家参加了本次验收会议。

验收会上示范工程牵头建设单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汇报了国家平台建设情况,山东、内蒙古、陕西、江苏、黑龙江5家参建单位分别汇报了省级平台建设情况。专家重点围绕示范工程的考核指标、建设内容、经费使用等内容,对各参建单位进行了质询,审阅了相关文档。经过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认为示范工程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完成了项目任务书要求的全部建设内容,实现了既定的建设目标,取得了突出的技术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我国食品安全追溯领域具有显著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前景,一致同意通过项目验收。最后,专家建议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的资金使用,资产管理以及取得的技术成果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进一步的梳理,通过加强推广应用,进一步探索商业运作模式,切实为我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发展和物联网应用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示范工程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建设项目的顺利验收,是对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工作的肯定,对进一步推进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更好的服务食品质量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上一篇: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鹤庆县农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下一篇: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鹤庆县农村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鹤庆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 承办单位:鹤庆闻宇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鹤庆闻宇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民委员会南邑村(新华村银器文化交流中心15幢) | 咨询电话:0872-2129116 | 电子邮箱:1723882584@qq.com

技术支持:大理乡土公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滇ICP备16007895号-2

滇公网安备53290102000528号